同学的二三事作文600字(通用10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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篇一:同学的二三事作文600字

同学的二三事作文600字(通用10篇)

她,是我们学校的名人。她就是大名鼎鼎的丁雨。她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,高高的鼻梁下面有一个不大不小的嘴巴,一笑起来,脸上出现了两个小酒窝。看起来可爱极了。

她可是我们班上的“贪吃王”。早上到学校后,我们都是在那里读书,写作业。而她唯一的工作就是在那里津津有味地吃着火腿肠。有人问她:“你不学习,等会老师来了会挨批评的。”她却满不在乎的说:“不用着急,你知道我的学习成绩很好,多吃一些东西补充营养,有益于智力开发。”说完,又大吃特吃起来。望着她那副专注的模样,我们也只能“呵——呵——”,彻底无语了。

丁雨虽然贪吃,但成绩非常好,而且非常热心。每次上课,她几乎都会得到老师的表扬。有的同学理解能力差,有些题目不会做,他们就会找丁雨来帮忙。丁雨总是会热情地帮助他们。刚刚讲完,丁雨准备去喝茶,又有同学来找她问题目。她总是热情地说:“好吧,你要认真听哦!”

她不仅学习成绩好,热心,而且还乐于助人。

有一次,我们正准备听写生字词。我翻遍了书包,找遍了抽屉,就是没有找到我的听写本。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——团团转。我正准备向老师说明情况的时候,一阵声音从我的耳边传来,“陈思雅,你没带听写本吗?我给你一个本子听写。”顿时,一股热流直向我涌来,刚刚的焦急一扫而空。我对她说:“你真是雪中送炭呀!”“这点小事,不算什么。老师开始报了,要考满分哦!”她说完,开始认真听写起来。下课了,我对她说了声“谢谢!”她微微一笑,走了。望着他的背影,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。

这就是她,贪吃、热心又乐于助人的人。是她,给我描绘了一道美丽的风景线。

篇二:同学的二三事作文600字

学校,这是我们一生都难以忘却的地方,而说到学校,就不得不说一说一起朝夕相处的同学了。

在我们班里,我有一个特别好的同学,他有着一张方形脸,带着一副眼镜,看似很有学问的样子。虽然他的成绩和相貌都不是很出众,但是他在我们班里却是很受大家欢迎,没错,他就是小庞。

小庞待人很好,很多同学都得到过他的帮助。记得在我刚刚上国中时,大家都成群结队地在一起说说笑笑,只有我被丢在一旁无人问津,就在这时,小庞走到我身边对我说:“你是原来国小八班的小巫吧,我是原六班的小庞,以前咱们还一起上过课外的课呢。”看到他的样子,我顿时想了起来,惊喜地说道:“你竟然也被分到了十九中。”小庞回答道:“对呀,我也是真的没想到会遇到你。”我们两个没说多久便打成一片,从此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。

说到小庞,还记起这学期有一次的语文课上,武老师对我们说:“这篇文言文是回家必须上传班小二的,今天还有一点时间,如果在学校背完的话,回家就不用再背了。”站出来主动背的特别少,大家都知道,回家背的话没有老师的压力,还可以时不时偷瞄两眼,但是如果在这里背,不仅要面对老师的压力,还要把课文完完整整地背一遍,大家都不想背,我自然也不例外。

正当班里寂静无音时,一位同学站了起来,开始了背诵,我听这声音很熟悉,回头一看,惊讶地发现这不就是小庞吗?虽然他背诵的不算太流畅,但我却知道了他对待学习的态度。我心想:“他可以背下来,我又怎么能被落下。”说着,我也站了起来开始背诵。虽然最后还是错了一处,不过我很高兴。

这就是我的同学,一个待人友好的同学,一个学习态度认真的同学。

篇三:同学的二三事作文600字

在小时候,我一个绝顶聪明的同学。学霸称呼他完全不为过。不管是什么学科,他都能轻松应对。

他有庞大的身躯,方方的头,似乎装满了知识和学问。他还有半头白发和半边酒窝,看起来十分可爱。

在数学中,他无比出色。完全是副老师兼助教,有满脑子的神奇思维。我们的难题在那里简直是易如反掌,小菜一碟。无论是什么题,他总能冲破规矩,另辟新路。他的方法总让我们摸不着头脑,但老师却拍手叫好。他还总是自己推导出一堆新公式,虽然都是错的,但无不透露着他智慧的结晶!

作为助教,给同学讲他认为是小儿科的题就是家常便饭。于是,他把过程写在纸上,不说话,用笔指:嗯,嗯,嗯!然后同学们就都明白了,真有意思!

当然这个数学好,怎么可能被称作学霸?语文上,他同样出神入化。也许字不是很好看,但是他的文学功底坚若磐石。抛开那些基础的字词不谈,他的写作,总是让人眼前一亮。他的作文完全不循规蹈矩。他写旅游,总是从各方面去吐槽他遇见的不愉快的事。老师要求写心里话,他又从各方面分析了老师这么做的原因。去上学的一段短路,他能展开成一篇长篇大论。他还背地里写过一封吐槽老师和班委以及对付他们的笔记……

我想,他的英语水平,和语文水平是不相上下的;而它的脸皮是和他的文学功底一样厚的。他曾经用英文写:”我们班里有29个愚蠢的人“(当时一共有36人,只有他和他的朋友,包括我,幸免于难),结果招致全班群殴。而他编的小故事也很有趣,总是发生转折。

除了学习,他也很有意思,他曾与我一起加入“滑稽党”,天天和“作死党”作战,但每次受伤的都是他。

幽默,坚强,脸皮厚;人胖,志远,智慧高!

篇四:同学的二三事作文600字

没想到,我的同学老夏,他竟然是这样的人。

同学们一想到他,都应该是做事比较快、雷厉风行的那种吧,但他有些时候会超乎你的想象的“拖”。

我说的这些可都不是空穴来风。他的一个朋友曾经给我说过一件事,有一次,老夏和他约好周末一起去打篮球,起初说是在公交车站集合,虽然朋友是在约到时间到了公交车站,而老夏却迟迟没来。他就给老夏打了几个电话,但是电话里都在说:出门了,下楼了,到车站了,马上到了。等老夏到车站的时候,时间已经过去了20几分钟,公交车也已经过去了十来辆。朋友还说,拖的这一点时间,我都可以从起点站坐到终点站一个来回了!这句话惹得我不小心笑出了声。

有时老夏还能做出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来。

周五下午放学我和他一起坐公交车回家,当然,老夏不可能像和他朋友那样了。公交车上,我问老夏:“老夏,明天下午出来打乒乓球,要得不?”“可以啊,”他爽朗地答应了,又问,“多少点?”“下午两点吧。”

第二天下午两点正,我准时在他的楼下叫他:下楼打乒乓球了。他说:“我在做作业。”“好吧,我在楼下等你,你做完了下来,OK?”“好。”过了大概一个小时,他骑着他的山地自行车出来了,本以为他是下楼来和我打乒乓球,但是他像往常一样和我打了一声招呼然后就若无其事地离开了,我才发现,他的自行车把手上挂着一个篮球,原来他是去打篮球。这可给我气坏了,我百思不得其解,是我失忆了还是他搞忘了?

从这件事以后,我发了一个我再和他约定打乒乓球我就是猪的毒誓。

这就是我的同学,老夏。

篇五:同学的二三事作文600字

又到了一周一次的小组评比,只见张笑晗又在荣誉角忙活了!

“把红花弄正一点,太下了,不好看。李文乐组三个红花,江慧灵组两个红花……张笑涵,每周都会在这里忙活。刚忙完付老师又叫她:“张笑晗你多来一下,我跟你说个事。”

“下下周,就是我明白国旗下展演,主题是……你想想应该搞唱歌还是搞小品好,还有一个就是我们学校的才艺嘉年华你叫副班长弄一个歌曲,再跳一个街舞!嗯?!这样你先问问谁会跳,要会跳的,也要愿意跳的,不愿意那都白搞!”

张笑晗听了马上回来问:“我们班有谁会跳街舞的?有会的就来我这报名!最好是男的,就像“温总”这样的就很可以!“

不一会,班里就炸开了锅,正当同学们热烈讨论的时候,付老师回来了,啊呦!同学们这都放学多久了,还不回家啊!快回家!快回家!“

“李乐乐”,是张笑晗的声音,走去练篮球!不去就算你玩不起!”我赶紧收拾书包,生怕晚了她说我玩不起。到了那里,她还简简单单的给我讲了一点战术,好让我以后能打赢她!

一转眼时间到了周一的英语课,“Thefishmanandhissoul”这不,我们的英语小天才班张大人,又积极的举手发言了,“Yes,theyare!”班长用流利的英语,响亮又快速的回答了英语老师提出的超级难的问题,回答完以后,英语老师直接说”verynice”张笑涵邪魅一笑,那眼神好像在说“啊?就这啊?简直有手就行!出奇的简单!”

除了这节英语课,其他英语课也是如此“张笑晗就是个学英语的天才”英语老师每天都这么说!

的确!张笑晗就是这样,她不但做事认真,负责,也是个学英语的天才!

篇六:同学的二三事作文600字

我有一个好朋友,也是国中的同学,他是一个开朗的人,不爱吵闹。在老师心目中他是一个乖孩子。但一放学他便像换了个人似的成了一个“熊孩子”。

我跟他在六年级时便在同一个乒乓球俱乐部认识了。他起初比我打得好。很快,我便完成逆袭。每每与他交手时我都能直击他的弱点,次次都胜利,他呢,也不生气,还问我是不在家里练习。还想让我教他,我却不太情愿,他却满不在乎的“切”一声,小眼睛眯成一条月牙。拍拍小肚子摇摇摆摆地回家了。

他做事有时也会马虎。上国中后老师,同学经常会让他帮忙做事。他一向开朗大度,毫不犹豫便接了活儿。他虽然会去做,但有时他做事也会很马虎,举个例子有次:我让他帮我把文具盒放在我的座位上。上课时我发现文具盒居然不见了,找了半天都没找到。最后还是在李同学那里找到了,原来他把李同学的座位当成我的了。

他虽然有很多不好的习惯,但他却有一个最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——他对待学习是百分之百的认真。他虽然也要玩游戏,但一旦开始学习,他便会把游戏的事儿扔在一旁置之不理。如同被打入冷宫的妃子。

正因为他对待学习,是一种专注的火热的态度。所以他的成绩一直没有下滑出全班前20名。我都有一次做了滑铁卢,可他不上不下,位置永远是15——17名。

我认为他是我最好的朋友,当然我们俩也时常开玩笑。比如上次选举体育委员,便是我把余地怂恿上台的;再比如我跑1千米长跑比赛是他故意告诉老师,让老师把我的名字填到长跑名单上的。

我俩就是这样,一对顽皮,而又友善的好朋友。

篇七:同学的二三事作文600字

一头浓密的头发,一对炯炯有神的眼睛,还有热情的眼神,总爱自言自语的嘴,他就是我的同班同学张之泓,哦不,乐于助人的张之泓。

有一次,放学后我想收雨伞,结果怎么也收不好。别人都走了,我在一旁急得焦头烂额:难不成这伞出问题了?想着想着,我看到了一旁的张之泓,急忙找他帮忙。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。他书包都不卸,就一把接过伞,开始收。他极其认真地找问题,一会儿观察这边,一会儿又观察那边,一会儿又使劲尝试按按钮,真是目不转睛。大约两分钟后,他向我耐心地解释道:“这应该是伞的内芯坏了,所以收不了了,如果收了就再也打不开了,我也无能为力了。”我说:“没事,你还得回石景山呢,快走吧,谢谢。”我一看,他竟还在收伞,不知他碰了哪里,伞竟然被他收起来了。我非常感激:“太谢谢啦。”他一笑,和我说再见,走了。

还有一次,我在班里黑板上写通知,由于得写在高处,我因太矮够不着,所以只能跳着写。那时张之泓正准备去打篮球,忽然注意到了无奈的我。“我帮你写吧!”他的眼神热情而真诚。一边说,他一边伸出手向我要粉笔。一股暖意涌上心头,我立刻同意了,将粉笔交给了他。他也是中等个子,他踮起脚,向上伸着手,努力且认真地写着我告诉他的话。我在一旁感激地看着他。写完他问我:“行吗?”我点了点头,心中感激不尽。

这两件事,到现在我还记忆犹新。

张之泓,感谢你的乐于助人。你使我在这个新集体里感到了温暖。我会将你的乐于助人继续发扬下去。谢谢你。

篇八:同学的二三事作文600字

说到李文卿,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高,甚至都不记得他的样子,因为站在他面前根本看不到他的脸。

他也不经常和女生讲话,我和他每天的交集只有交作业和发作业。得到的回复经常是没写或者没带,这学期好了很多。总之,我对他没有太多了解。

直到上个学期,学校举办篮球比赛,我才对他有了全新的认识。

作为班里的体委,“选人”这个艰难的决定落在他头上。在我的认识里,不选这个男生就意味着他“菜”,我带着看热闹的态度,想看看他到底怎么选人。

没想到他竟然不慌不忙地选了,没被选上的人也没有一点异议。经过了解才知道,他们也是“强者为王”,所以大家都听他的。让男生们“乖乖听话”应该很难吧,我在心里默默给了个赞。

篮球赛如期而至,场上挤满了人。两班都蓄势待发,另一个班的队员穿着整齐划一的球服,场下的同学手捧助威牌;再看我们班,没有正规的队服,只能穿学校发的辨认队员的背心,同学们都举着手机,靠着最原始的方法——呐喊。好像气势上就“输”了一半。

随着裁判的哨声,比赛进入了白热化阶段。因为身高的优势,他很快就抢到了球,好巧不巧,半路杀出个程咬金,转到后方一拦,球直接脱离了他的手。可是我还没回过神儿,他竟然直播绕过对方,用手一拦,球竟然奇迹般绕回了他手里。然后他带球过了一行人,加上队友的配合,在篮筐下转身,凌空跃起,一抬臂,一压腕,球不偏不倚地砸向篮筐,在篮筐里转了几圈,滑进了网里,掉了下来。

场上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。最终,我们以碾压的方式赢了比赛,具体的比分我已经忘了,但我重新认识了他。真正的强者是没有人反驳的。如果他能准时交作业,就是完美的了。

篇九:同学的二三事作文600字

刘言

我第一次见到她,我走进宿舍,找不到自己的柜子,她热心地走过来,脸上带着温暖的笑容,告诉我。自此,我就记住了这个乐于助人的女孩。

她做事从不拖拖沓沓,一向都是干净利落,记得,那次老师让我们查找班会的主题资料,准备在班会上展示,到家后,我心想:不急,还有时间,就坐下看起书。没过多久我听到手机在响,打开一看,没想到她已经把资料整理好,要和我分享这件事以后我就很佩服他的,做事效率如今在她的影响下,我做事效率也日复一日的提高了,这还真得感谢她呢!

她还写得一手好字,对于写字,她从不含糊,从来都是一笔一划横平竖直,每当举行什么书法比赛,大家也都推荐她,她也当仁不让,她对写字的那份认真严谨,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,在她的熏陶下,我们班同学也都对写字多了一份耐心。

她也是一个”写作小能手”,她的文笔不错,而且善于写人写物,再写人时,她总会把人特点描写的淋漓尽致,情绪抒发的也很到位,而且善于收集一些优美的句子,读一些励志的故事,由此来激励自己。

她对人是很宽容大度的,记得一次一位同学弄坏了她妈妈送她的生日礼物,她也没生气,只是微笑着说没事,我总是很好奇的问她:”你为什么不生气啊,”她总是说出那句常挂在嘴边的话:”凡是笑一笑,世界更美妙嘛!”说完,冲我微微一笑,她的一抹笑,如春日暖阳照进了我的心灵,也让我认识到无论在生活中遇到什么事,也要微笑面对”。

此后,不管遇到什么事,我都会想起那句话和那么微笑。

篇十:同学的二三事作文600字

王豪宇,是咱班的一个同学,因此人性格上的幽默有趣,以及弯曲的头发,丰富而又具有内涵的表情,还经常穿着一件绿油油的衣服和他的拖鞋,因此他也叫“王豪绿”“拖鞋哥”“绿仔”等等。

王豪宇,目测年龄13岁,身高一米六左右,体重嘛,也就一百零二,要说他为何又高又廋,就得从他的日常行为说起了。

六点三十分,是他一惯的起床时间。一起床,他便习惯性的穿上他那绿油油的布鞋,懵懵的表情中透露着一丝逗比的气息,飘逸的发型中流露出VIP般的尊贵。六点五十分,在一切已经准备就绪了之后,他下了楼,抵达食堂。他每天最基本的食物有:皮蛋瘦肉粥,豆浆,包子。吃完早饭,已经七点整了,他急匆匆向教室奔去。

除了大课间,体育课之外,他还有一项体育活动。体育活动,顾名思义,就是锻炼身体的运动。但是,他的体育活动可能不太一样,那就是——被同学追杀。每一次的放学他都必须以小心谨慎的态度离开“危险”地带,要不然就会听见“砰~”的一声当场毙命,就算不死也会落得终生残疾。这一切罪恶的源头都来源于他的死对头——陈某(化名)。至于为什么他会成为王豪宇的死对头呢?因为爱作死的王豪宇总称陈某为“白脸婆”和“面粉怪”。因此将事情闹得越来越大,以至于经常受到陈某的“打击”,但因“绿仔”坚贞不屈的精神及顽强的意志坚决抵抗。陈某也无计可施,无奈万分。

王豪宇,凭借着他聪明的大脑,弯曲的头发,幽默的性格使得他备受欢迎。他吃苦耐劳的特点也让他变得乐观向上。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他动不动给同学取不雅的外号,不然也就不会被“追杀”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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