仿写老舍的《母鸡》作文(通用5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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篇一:仿写老舍的《母鸡》作文

仿写老舍的《母鸡》作文(通用5篇)

曼禾

我讨厌蝉,它打扰到了我的整个夏天。

听吧,路上,窗外,到处都满溢着它无休无止的吱吱鸣叫。当你想趁着窗外的明媚阳光做点什么,它就在你耳边烦人地叫嚣,仿佛不能停止了。那叫声沿着树枝,又顺着高墙,冲进耳朵里,又彷若一根根针一样刺进你的脑海,一定要把你弄得无心继续才好。

它一般栖息在树上,但是,它的身影却若隐若现。林间散步时,它会突然出现在你面前,玄青色的身体,透明不定的双翅,滚圆直瞪的眼球,必然会吓你一跳。看见蝉,最担心它毫无征兆地起飞,胆小如我,这简直就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。

在夏季,蝉鸣刚出现既是高潮,那歇斯底里的嚣张恨不能告诉所有人它出现了,引来更多关注,好满足它那流淌在血脉里的虚荣心。夏夜,它藏匿于夜幕里,忽地扯长声撕开静谧的夜色嘶鸣,那准备入睡的人听了,也只能睡意四散。

对于蝉态度的改观,却源于一首唐诗。

唐代诗人虞世南的诗《蝉》中写“居高声自远,非是籍秋风”,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到把蝉写得如此清新脱俗的诗句。想想也是,蝉之所以能放声高歌,全凭自己,从未借助过任何帮助,我们凭什么厌恶他们呢?

常常在树上看到棕色的蝉蛹,我觉得这东西既恐怖又恶心,无法想通蝉为什么非要将它蜕下。现在发现蝉蜕是为了蝉能飞翔,更好地拥抱多姿的夏天,初生的外壳总会限制它自由生长。从壳微微裂开一条缝到稚嫩青绿的蝉蜕壳而出,总需要一个多小时,蝉要单独用自己的力量破壳出壳。蜕壳这种行为本身,难道不正是对生命意义严肃的诠释吗?

蝉的一生除了追求自由飞翔,还有放声高歌。一只蝉在脱胎换骨之前,要在不见光明的地下生活长达四年,这份持之以恒换来的仅仅是阳光下四个星期的歌唱。我们不应该讨厌它喧嚣的声音,四年黑暗,一月温暖,积蕴多年的歌喉在刹那的欢愉中释放,这恐怕是多少名贵乐器都无法媲美的热烈了。

蝉坚持,追求,无畏,因为他渴望天空,高歌,飞翔。他不是乌托邦里的小孩,沉浸在自己的醉梦世界中,因他不会在狭小的外壳里苟且一生。它立身高洁,也因此非凡。

我再也不敢讨厌蝉了。

篇二:仿写老舍的《母鸡》作文

吴迪

父亲

我对父亲一直心存芥蒂。当我在时光的长河里奋力前进时,他却渐渐淡出了我的航道。

他并不像其他中年男子一般显得和蔼。年少时,当我没有按时完成他布置的学习任务或是做了什么错事,他总是以高高在上的态度,狠狠地训斥贪玩的我,眉峰凌厉,圆目直瞪,若张飞在此处,也定要惧上三分。

若是我在某次测验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,或是在什么活动中表现得突出,他便四处宣扬,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他有一个这样优秀的女儿:家人群,亲友群,朋友圈……没有一处放过。他如此自豪、嚣张,仿佛这是他自己所获得荣誉一般。如此自负,我着实不喜。

似水流年,时光在生命长河间消逝,父亲也渐渐在我的长河中失了身影,他似乎有忙不完的工作,对我也是失了许多陪伴。

可是,他在白色霭中露出的那一丝微笑,却融化了时光流逝的斑驳,让我重新捕捉到了那份默默而又厚重的亲情。

那日,同学有约。我盘坐在地,倚靠着墙,随意拨弄着眼前的碎发,正发愁该怎样去,周围空气盈满了烦躁的气息,只遗丝缕清风微掠,愈发显得宁静。忽闻一阵沙哑而又熟悉的声音“我送你。”我一怔,愣了片刻,回首笑道:“嗯!”音落,我披上外套,戴上帽子,眼角余光向下一瞥间,父亲那双旧布鞋早已陈旧不堪,鞋帮垫了几层棉布,鞋底围了几圈胶,左脚鞋面上还有一个与之深灰色不相符的深绿色补丁。向上,棉裤、毛衣、棉服的光景也都相差不大。我无法抑制地涌出一股心酸,一直到达鼻尖,眼眶……悄悄低下头,随着父亲上了那辆一直陪在他身边的老旧电瓶车。

金穗深秋,浅暮昏灯,笼罩着寒风肆起的街道,卷着枯黄的梧桐叶,在空中凌乱地飞舞着,徘徊不定,漫无目的。我伏在父亲坚实的背上,这画面的感觉对于我来说,是陌生,而又是极其熟悉的。孩提时,父亲骑着电瓶车载着我行在洒满梧桐落叶的小路,太多年没有温习过这个画面了。那时的我,最爱依偎在父亲的背上,我与父亲之间仿佛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,那份爱,在这温热的脸颊与坚实的脊粱上,无声传递着。

父亲那沙哑的嗓音打断了我的思绪:“和朋友在一起的时候,不要忘记回家!”父亲的语气和从前的相似,但我现在却没有听出半丝的严厉,这声音更加坚定,也似有了一丝温度。

到了路口,我让父亲把我放在此处便可,冲他轻轻挥了挥手,他仿佛长叹了一声,秋风已歇,暮色四合,白色的雾霭朦胧在我的眼前,在这片黑白相间的雾霭中,隐隐约约地看到他露出了一丝笑,意味深长。

我站定在街口,一片梧桐叶飘落在肩上。我握住叶柄,将它举起在昏黄的路灯下,叶脉纵横交错,仿佛在诉说一个曲折蜿蜒的,有关于生命延续的故事。我想叶子在有意告诉我,他并没有淡出我的航道,而是赶在最前方,为我铺垫出前程似锦,繁花盛开。

那一刻,心中对父亲的芥蒂悄然释怀。

篇三:仿写老舍的《母鸡》作文

文心茹雪

草之遐思

我不喜欢草,因为它代表着一种混乱和无序。

野草是城市里的流窜犯,那在街头巷尾每个犄角旮旯生发出来的野草,刚被环卫工人清理掉,没几天就会跑到别的地方再冒头,并迅速地生长。石缝、墙根、电线杆旁边……总会有着一堆堆一簇簇的野草,狗尾巴草、车前草、鸭拓草、刺嫩芽、苍耳……它们在短时间内肆意蔓延开来,嚣张地向所有人展示着旺盛且顽强的生命力。

田野是草盘踞的重要据点,绿油油的菜地、金灿灿的麦田……总会夹杂着野草,让农民们顶着烈日在地里不停地辛劳。萧红的童年生活中,在祖父的菜园里“往往把韭菜当做野草一起割掉,把狗尾草当做谷穗留着”。

最令人厌烦的就是夏天的草了。或是蚂蚱,或是蝈蝈,或是蟋蟀,总会栖息在草丛里,不管是晌午,还是傍晚,一直响亮地叫个不停,甚至持续到深夜,让人们难以入眠。我总是想,如果没有讨厌的野草,这些“捣蛋鬼”也就不会闹腾了。

然而,我对草的态度,却在那次散步中发生了改变。

初春的周末,我独自去公园散步。走到一处没人的地方,我看到了一个湖泊,想过去看看,中间横着一片草坪,我不想绕远路,再加上我十分讨厌草,就直接踩了过去。“小姑娘,脚下留情啊!”我突然听到一声沙哑的声音,转过头去,看到一位拄着拐杖的老爷爷。我赶紧蹦出草坪,心虚得很。

老爷爷边走过来边对我说道:“小姑娘,你难道不喜欢草吗?为什么要踩踏草坪呢?”我理所当然地点点头。他却叹口气,严肃地对我说:“你想想,咱们城市里很美对吗?百花盛开,但是如果没有绿草的衬托,花儿能美吗?”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。他接着说:“你再想想,我们吃的肉类是怎么来的?难道不是草被牛羊们吃了,我们才会有肉吃吗?”我眼前一亮,是啊!

“草,也是诗的意蕴。我们古诗词中,苔痕上阶绿,草色入帘青。谁言寸草心,报得三春晖。国破山河在,城春草木深。离离原上草,一岁一枯荣。不都来源于草吗?所以,以后不要再踩踏草坪了呦,要爱护小草呦。”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,郑重地承诺:“我会的,爷爷!”

望着老爷爷渐行渐远的背影,我若有所思:凡事都有它的两面性。我对于草的认识明显过于功利而偏颇,忽略了小草作为一种生命存在形式的独立价值和意义。从这一点上来讲,我和一颗野草又有什么区别呢,也许在草的世界里,作为一个人,并没有比草高贵多少。

当我们换一个视角,就会发现万事万物是那么平凡却又与众不同!

篇四:仿写老舍的《母鸡》作文

舒艺

先生

我一点也不喜欢这位人称“先生”的老师。快看他吧,又举着他那半米长短的竹条,边指指点点边转来转来去,没完没了,实是转得人眼花缭乱。

他是学校新调来的老师,大概四十岁,紧贴头皮的短发总是油光油光的。那漆黑的小圆镜儿真是搞笑,像古时教书先生的眼镜一样,“先生”这名也自然是不稀奇的了。这黑镜框唯独中间鼻梁处褪了色,锃亮锃亮的,真是让人忍不住想将其眼镜取下,寻些黑颜料补上去!

我们班的粉笔盒总是空荡荡的。先不说全校,且是全级部,用粉笔最快得就是我们班。每当班长去领粉笔时,那里负责看管的老师都会加上句:“你们班是不是爱吃粉笔?”没办法,我们班的粉笔一小半用来写板书,另一大半用来充当“先生”用来防止同学们上课走神、打盹的“武器”。我们班的作业最多,一小半是正常的作业,另一大半则是“先生”特意为大家准备的“惊喜”,同学们“感激不尽”。

但是,随着与“先生”的深入接触,我渐渐改变了心思,因为我看见了一个让我们变得愈发优秀的“先生”。

“先生”给我们批改的家庭作业发下来后,大家总会看到自己的作业后面有红色的评语。或是写了一段你存在的问题,让你及时改正错误;或是一段对你的鼓励,让你信心倍增……

因为“先生”的“武器”,我们上课不敢再走神、打盹;因为先生给的“奖励”,我们回家做作业不敢再马虎……我们渐渐养成了听课专心,作业认真的好习惯。

国小毕业已有几年了,先生也许久未见,唯一留存的,就是我脑海中他那面带小圆镜的严肃的样子。每当学习上想放松时,眼前便浮现出“先生”那严肃的目光——他似乎又要举起一块刚刚掰下的小粉笔头向我扔来。我便不敢再乱想,又继续埋头对付那些怎么也学不完的知识去了。

他严厉、认真、不辞辛劳,因为他有对学生的责任心。他淳朴、勤勉、兢兢业业,因为他用心教书育人,默默为祖国培养栋梁之才。

我再也不会讨厌“先生”了。

篇五:仿写老舍的《母鸡》作文

杨成浩

父亲

我越来越讨厌父亲了,他可能觉得教训我很有成就感。

他喝了酒就喋喋不休地给我讲为人处世的大道理,听的我耳朵都起茧子了,讨厌!他还特别能斤斤计较,不小心打碎了他一个酒杯,他唠叨了半年,警告如果再有下一次,就要我提头来见。他不给我上思想政治课的时候也没闲着,就是让我做各种家务,拖地、洗碗啥的,而且不管我做的如何,都几乎达不到他的要求。

他对妈妈言听计从,老妈让她往东,她绝对不敢往西。他还总给妈妈买礼物,防止妈妈一不小心降罪于他,可是对我就像对待佣人一样。如果我哪一回考试没考好,他就会怒目圆睁,吼声如雷,对我恶语相向,就差拳打脚踢了。

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懒,他的最高记录是一周不洗澡,至今位居吉尼斯世界纪录榜首,无人超越。我每次进入他的房间都要捂住鼻子,以防我在这十五平方米大小的垃圾场当中窒息。每当母亲因为洗澡这件事而说他时,他总会辩解道“洗澡这等小事,我岂能轻易为之。”哼,我看这分明就是在给他自己的懒惰找借口罢了。

可是,我有一次跟着当交警的爸爸去执勤以后,却改变了对爸爸的态度。

记得那次父亲带我去执勤,我一开始极不情愿的跟着他,结果一站就是一天。从清晨一直到黑夜,他永远都站在马路中央,尽职尽责地指挥着道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。如果有车辆闯红灯,他一定会将其拦下教育,如果哪个车主想给钱了事,他一定不会收,反而会给那个车主更严重的处罚。

那天寒风刺骨。我穿了好几件毛衣,都觉得对寒风毫无抵御之力。但父亲仍然坚守在岗位上,像一棵挺立于风雪中的青松。有一个老人要过马路,他立刻扶着那位老人,在结了冰的十分光滑的马路上,小心翼翼地移动。透过满天的风雪看到他搀扶老人过马路的背影,我的眼眶竟然有些湿润。

他一有空的时候,就会去给孤儿院的孩子们送去食物和衣服,还为他们讲关于警察的故事。他每次放假都会去,从未出现例外,十年如一日,就是为了让孤儿院的孩子们也能有个快乐的童年。

他负责、严厉、不拘小节,因为他是一位父亲,他伟大,因为他是一名警察,一名警察毕定是一名英雄。

我再也不会讨厌父亲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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