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喜欢作文400字五年级

来源:瑞思作文网 2.07W

篇一:我喜欢

我喜欢作文400字五年级

楼泞萌

我喜欢这个世界,喜欢在这个世界里发生的一切,不管是过去还是未来,都会勾起我浓厚的兴趣。

我喜欢考试,考试在别人眼中都是备受嫌弃的,但是我却对它充满了期待,每每要考试我都激动万分。它充满着神秘,你不知道会出现什么样的题目,就像童话里古老的黑森林,诱惑着我去探索,他人口中最担心的排名,谁料成为我的享受,名次追逐的快感,考前的压迫,考时的紧张,考后的胜利或者是失败,让我像吸毒一般上瘾。

我喜欢黑夜,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,当眼中里剩下黑色时,世界都会安静,就好像全部消失了。生活中的烦恼和困惑好像被黑色的墨水全都浇盖了,变得没有了色彩,黑得让我再也看不见了,只留下残余的意念来净化我的灵魂,初生小猫般期待明日的光明。

我喜欢那些不知名的音乐家,也许不符合现在的潮流,他们的歌曲不被人熟知,但是我会视为珍宝,每当戴上耳机,一连串的音符倾流而出,作一名倾听者,十分荣幸去欣赏用心创造的成果,有时候像听故事一般,感同身受曲中境遇,这是我最爱的消遣。

我喜欢吃甜的,这是心情快乐的秘籍,也许是放学路上买的珍珠奶茶,与同学一起唱着、聊着,从早上的早饭,谈到未来的事业,天马行空,是我们百忙学习之中,难得的偷闲。还有时候同桌会在上课时偷偷往我这边塞零食,什么水果糖、奶片、巧克力,轻轻削开糖纸,一起趁老师不注意塞进嘴里,是怕被发现的刺激,也是霎时舌尖上沁开的甜蜜。

我喜欢别人叫唤我的名字,名字是专属于我的,简简单单的三个字,不同的人叫都有不同的韵味,或是激动的上扬,或是轻轻的呢喃,也可能是轻轻的叫醒,从背后突然的袭击,我会牢记于心,这是你我之间的秘密。

我喜欢的人,我喜欢的事,存在也好,消失也好,我记得就足够了。

篇二:我喜欢

佘欣诺

我喜欢凡间的烟火,因为我来过。

我喜欢小区门前的那一片招牌林立的小巷,无论何时,总有大爷大妈穿行其中,每每路过总会听见讲价议价、闲聊家常的声音,是混着新鲜青菜和咸腥的海鲜气息的空气,是小巷永远泥泞需要跳过一道道污水的小路。我喜欢从小巷的嘈杂中收获得那一份归属感。

我喜欢清晨打开窗户迎来的那一缕沾染着露水气微凉的风,看着清早空无一人安静的世界,我便是这个世界的中心,轻触微凉的风由指尖传至心底的温度,是我与这个世界的第一个照面。我喜欢曦日,光斜斜地懒懒地洒下,将满头的碎发沾染了金黄。我喜欢我在这个世界中感受到的任何一丝温度。

我喜欢窗台上的两盆多肉植物。它们是世界上最无忧无虑的人了,看着一瓣瓣富态可掬的叶片,心里感到踏实,我的小世界里不再空荡荡而是被两个小生命的光照得满满当当。我喜欢多肉叶插的过程,等待叶片底部一点点一点点冒出小玉珠一般的新绿。我喜欢触摸真实的生命,我喜欢每一个生命所发出的光。

我喜欢在回家时楼道里漫出的饭菜香。这家在烧糖醋藕,那家在烧红烧排骨,哦,还有那一家在炒辣酱。缕缕饭菜香从紧密的防盗门里溢出,最终交融在一起,是我喜欢的烟火气。

我喜欢在夜里遥望对楼的一扇扇窗里透出的灯光,或冷或暖,或明或暗。一点一点的光打碎了黑夜,随着夜的加深,一扇扇窗暗了,但总有一两扇窗常明,照亮的或许是一个学子大胆幻想的梦与未来。我喜欢橙色的灯光在黑夜里给我不可触摸的安全感。

我喜欢光明,即使置身黑暗。

我喜欢一切积极的、向上的,充满无限活力的生活。

我喜欢我的喜欢。

篇三:我喜欢

王一荀

我喜欢快乐的生活。

我也喜欢去寻找让我开心的事物。

我喜欢写满了字的纸。翻到反面,摸索着凸起的地方,仿佛经过了岁月的沉淀,饱经了风霜的长久感,它就像一个苍桑的老人,安静地坐在摇摆的晃椅上。回想着年轻时期的青春往事,脸上洋溢着淡淡的笑和心中的自豪感。

我喜欢年代久远的书。它有着别样的味道。不是通过现代烦琐科技制造出来的,而是对它所在的时代的见证。打开这些书,一股股充满着古色的芳香中微微含着檀香。这是种让人心情舒缓的味道。再见见这些泛黄的纸,纸上的字已经模糊不清了,被岁月抚过而变得扭曲了,歪歪斜斜难以辨明,但虽然歪七扭八却依旧像是在努力表达些什么……

我喜欢大海,我喜欢大海的一望无际,碧蓝的海水,在阳光的挥洒下,变得金光闪闪,充满了神圣,不可触犯的感觉。这是它自己独有的光芒。我还喜欢漫步在大海的边缘,脚丫踩着清凉的海水,耳里听着海中海妖的歌声,夏天的温热轻抚在脸上,也却感觉不到一丝丝的热意。我喜欢这种自由,惬意的感觉,十分美好。

我喜欢秋天的森林,它不同于别的季节的是它的颜色,有红的、黄的、橙的,这是别的没有的。古往今来,不论是唐诗宋词中秋日给他们带来的思乡情怀,还是现在树上叶子纷纷落下给人们带来情绪上的忧伤,对于我来说它们都是不复存在的。我喜欢秋天森林的土地上铺满枫树叶的样子,那种静谧,是城市中充满灰色的空气,一望全是高楼大厦完全不可比的。望向一片橙红的枫树林,好像其中又有一个全新的世界,一个与众不同的,我所期待的世界。是那样神秘和稀有,等着我去探索。

我喜欢山间的泉水。“叮叮咚咚”如孩童欢快的笑容,是如此沁人心脾,让人心情愉快。再看到清澈泉水中那稀零的鱼儿,是如此地满意它们现在的生活。

我喜欢的,也许简简单单,但足矣让我快乐!

篇四:我喜欢

钟文皓

我喜欢天空,更喜欢在空中留下白痕的航空器。

密度远大于空气的航空器,加上它所搭载的载核,使它们比几头大象还要笨重。然而,它们那神奇的机翼却能让它们如鸟儿一般在空中行动自如,它们的每一次机动都是工业与艺术的结合,是科技与自然的共鸣。不但如此,它们还能做到天空原住民鸟类所做不到的事。在各个水平安定面、矢量喷管、飞控系统与王牌飞行员的共同配合下,这些沉重的航空器能在打破地面与空中界限的同时,对空气动力学与重力发出挑战,完成一个个令人惊叹的过失速机动。从此以后,失速尾旋不再是飞行员谈之色变的致命陷阱,而是成为了飞行员展示过硬技术与飞机性能的试金石。

源于我对航空器的喜爱,我愿意在阳光冲破雾霭的午后,拒绝伙伴的邀请,坐在桌前静静地划开一盒田宫或一套童友社的包装,用剪钳将一个个零件剪下,用手钻在其上钻孔,用砂纸打磨合模线,用笔刀修去水口,用补土进行整型,用推刀加深刻线……我时刻关注天气预报,我常常查看温度计,每当气象部门认定,这是个空气湿度不高的大晴天时,我便会虔诚地拿出早已处理完的零件与早已调色完毕的漆,在排气扇下用喷笔一次次不厌其烦的喷涂。每当我完成一个航空器模型时,我会喜不自胜地用目光把玩它,感受那一份内心的喜悦。

我也能在他人的作品中感受这种快乐,当我看到一个好的歼16和歼20作品时,我能从他们施加的旧化中猜测它经历了几次飞行,我能感受到它所带来的人民空军的犀利与威压,神圣中带着尊严,如利刃出鞘,拔剑光寒。当我看着座舱中的飞行员时,我又仿佛看到了飞行员在座舱中对我招手,示意他可以起飞。当我看到落日中队的F4战斗机时,我又看到了在太平洋的夕阳中,一架战斗机正在滑入起飞的跑道,它的背后是珊瑚海号航母的舰桥,夕阳的余晖在发动机的热浪中扭曲着,照亮了前座飞行员与后座RIO(雷达截击军官)的飞行头盔,反射出明红色的光。

我希望我能成为一名研究人员,为我国的战斗机研制更先进的发动机,我坚信在不远的将来,我能参与航发的研制工作,并研制出超过F135的发动机,使人民空军的战斗机更加先进。

我坚信它在将来不再会是我的希望,因为我前进的动力比现在所有的发动机都更加先进,因为那可是我的爱好。

篇五:我喜欢

王紫涵

我喜欢。

我喜欢看天上的云。每当有了令人烦心、郁闷却又不知如何向他人倾诉时,我便喜欢看天,尤其是清晨时分,仿佛被一层薄雾笼罩,拥挤地挪动着自己肥胖身躯的白云;喜欢看正午,阳光虽刺眼但将云朵映成了略带金色的模样;喜欢看落日时分,一小时之间天空被映成了粉色、紫色、橙色,然后看着一轮太阳从两幢楼之间的缝中落下。

我喜欢。

我喜欢看楼下的银杏树。一年四季,365天,我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学习,忙忙碌碌,奔波于各个培训班之间,总在同样的时间,同样的书桌前做着同样的事。四季轮回,变换的痕迹越来越少,而每当看到楼下的银杏树,我似乎找回了时间的踪迹。我喜欢看春天,看它们抽出嫩绿的树叶;喜欢看盛夏来到,它们的枝叶变得繁茂,嫩绿的树叶变成深绿色,撒下了一片树阴,阳光穿过树叶的缝隙,留下斑驳的点点光斑;我喜欢在秋天,看它们一点点变成了金黄色,颜色有点儿变深时,一片片树叶落下;我喜欢在冬天,看那树叶已全部落下,剩下三两片棕色枯叶和光秃秃树枝的它,带着一份冬天特有的孤独与萧条。我喜欢看着它,看着四周一圈终年没有变化的常绿植物将它包围,而“执着”、“倔强”的它仍用自己的方式展示着四季轮回,告诉着我:时间并非不留痕迹地匆匆离去,它其实给你留下了特殊的印记。

我喜欢。

我喜欢旅行,我喜欢在洱海边上,看着平静的湖水发呆,我喜欢漫步在丽江古城中,听着酒吧中驻唱歌手传出的歌声,喜欢去编彩辫,喜欢在如迷宫般的古城寻觅两个小时,只为找到一张心仪的明信片,我喜欢走在英国的牛津街上,细细地看着那些各具特色的与中式建筑截然不同的英式建筑;喜欢到东京塔顶,看一座座高楼化作点点零星的灯光。

我喜欢,喜欢生活中的一切。

篇六:我喜欢

缪思炀

我喜欢四季。

我喜欢春天的幕,喜欢夏天的傍晚,喜欢秋天的落叶,这些都在冬日里哑声呼喊。最爱是隆冬,冬之歌,唱出过梅花的坚毅,唱出过雪的勇气,唱出过亡国之殇。

我喜欢白色。因为是雪的颜色,是寒冷的颜色,是原始的纯色。雪后初晴,万物都有灵性,万物皆白,是纯净,是无虑,仿佛一切都刚开始。我无法体会卖炭翁“可怜身上衣正单,心忧炭贱愿天寒”的贫穷;无法感受陆游“零落成泥碾作尘,只有香如故”的喜爱,更没有见过“忽如一夜春风来,千树万树梨花开”的景象。我所看见的白更多来自生活,来自生活中的点点滴滴,那些被我捕捉到的无比诱人且美好的白。

我喜欢黑夜。

我虽喜欢白,但我更爱夜晚的黑。

世间能有多少个黑夜是属于我的呢?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,抬头是连接了天南地北的星河,低头是连接了东西南北的河流。我想到了“逝者如斯夫,不舍昼夜”,想到“子非鱼,故不知鱼之乐”的庄子和惠子,想到“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”的鲲。这才是夜该有的样子,黑该有的宁静。夜是大地的一块遮羞布,布下是隐蔽的、孤独的,但人们是享受的,是欢乐的,寓情于景的心情融入于月色里,融入于景色里,悄悄和黑夜互说秘密也融入了黑的广泛。

我喜欢黑白,喜欢昼夜,喜欢四季。

篇七:我喜欢

周睿欣

我喜欢一切美好的事物,喜欢从童真童趣的稚嫩到心如止水老成的旧时光。

我喜欢在安静的画室中任意创作的时刻。听着铅笔与纸张摩擦声弥漫在空气中,没有作业的烦恼,没有家长的责骂,内心也随画室中的轻声细语静了下来。将充溢着美的气息的颜料肆意涂抹,品味一切色彩在画笔上的味道。

我喜欢花店里的每一束花和草。我喜欢走近时它对我灿烂天真的微笑;骑上自行车,将花放在车篮里,我喜欢把美的味道散播在整条大街上,让所有行人,哪怕是流浪汉,也能感受到生活的美好。

我喜欢在篮球场挥洒汗水的学生。静静坐在场外,不需要喝彩的观众,也不需要加油的啦啦队,我看见了真正的少年模样——尽情拼搏、勇敢追梦!回看自己,是哪般的模样呢?也不禁红了眼眶,眼泪无声滑落,浸湿衣领。

我喜欢每一道美食的诱人气味。付钱,递来一份美食:或是关东煮、或是冰淇凌、又或是一根棒棒糖,每每看着它们一个个诱人的样子,心情也舒朗开;细细品味,香气环绕。

我喜欢一个人旅行。抛开任何计划打算,来一次“说走就走的旅行”,在岔路口果断选择树叶铺满的野小径,头也不回地走下去。

我喜欢,我喜欢这一切!

篇八:我喜欢

张欣

我喜欢生活中的一切奇奇怪怪的事,我能在奇怪中找到自己的态度。

我喜欢火柴点燃时突然窜出的火苗。不是点燃前光光的火柴棍,不是点燃后上下扑腾、红蓝光相间的火苗,就是那一瞬,短短那一瞬火苗从无到有的过程。那一瞬,那根火柴棍的点亮,那个火苗的窜起,那点火星冒出伴起的“呲啦”声,都让我觉得很充足。眼前的光亮里好像孕育着一个小小的生命,在明晃晃的火焰中昂首生长。我曾多次点亮火柴,我见证了许多小生命的诞生。

我喜欢上学路上所见的一切。喜欢还未散开的晨雾;喜欢排列整齐的行道树;喜欢每天都说“早上好”的保安大哥;喜欢路边星星点点的素色小花和把它们当驿站的素色小蝶,他们仿佛天生一对。最喜欢的,是转角路口的井盖。那个井盖长着一张“猪脸”,标志是鼻孔,下面弯着的一排公司名是嘴巴。既无人与我共同发现它,我便把它命名为“我自己的秘密”。我很高兴,我有了专属于我自己的秘密,它被我一个人独享,世上再无第二个人知道。每个人都应该拥有自己的秘密。

我喜欢煤气的气味。一种有毒的气味,但它让我感到安全。每当我闻到煤气味,我的脑海中浮现的是家的画面,是家里的烟火味,从厨房里飘出的饭菜香,让在外的人一闻就想回家。人,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,当你做多了一件事,会形成肌肉记忆,你的肌肉会替你记住做这件事的程序。闻多了一个气味,会形成气味记忆,与和它有关的代名词形成回路。再闻煤气味,便是家的味道。

我喜欢一切整整齐齐的东西,一块平平整整,着色均匀的油田可以是我心灵的归宿。所有可以完全开平方的数字都是我的知己。同样的,一个标有直角符号的角,但凡它有一点偏差,都会让我心里难受得直痒痒,必须要拿出笔来给它“矫正矫正”,不然这一天我都会心情低落。

我喜欢符合规矩的吵闹和寂静。喜欢上课时老师一声令下后所有人低下头不语的寂静。喜欢老师开了一个玩笑后所有人从心地附和。我喜欢适量。喜欢一切都恰到好处,不过多不过少,讨厌多嘴的人,讨厌不该说话时不停嘴的人。

我奇怪,我喜欢我的奇怪。

篇九:我喜欢

周晓洁

在这包罗万象的世界里,每一处地方都有形形色色的人。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着属于他们自己的一片天地,在这私密的领地中藏着的,是他们所喜爱,所深爱的东西。而在我的私人领土上,藏着的是我珍视的,美好的那些人事物。

我喜欢秋雨之后的树林,走在林中的石板小路上,听着溪水静静地淌过。空气中混杂着泥土的气息和青草的芬芳。指尖轻轻划过潮湿的树皮,感受那岁月的痕迹,偷偷倾听那树叶之间充满乐趣的谈话。若不留心,被他们发现了,它们就会用所积攒的雨水来“攻击”你,打湿你的裤脚,发梢……在这偌大的林子中,只有你一人。那一刻,仿佛整个天地都属于你,没有悲伤,没有约束,只留你一人,独乐。

我喜欢彩笔所扬起的彩色粉尘,带着它独特的化学气息,也会在你手上留下它独特的色彩印记。我喜欢听画笔在粗糙的纸面划过的“唰唰”声,以及那伴着声音,翩翩起舞的彩色粉尘。一笔,一笔……那纸上,便留下了一道道色彩不同,形状各异的划痕,最后却万分融洽得合为了一体,成为了那一幅幅包含情感的画作,被人们所珍藏。也许千百年后,它们的魅力会被人们发现,它们会被展览,被欣赏,被称赞……那千百年前的独特的色彩艺术。

我喜欢在空闲时分偷偷看他,也许他在埋头写着作业,也许他在与别人说笑着什么。我喜欢看他在落日余晖中尽情奔跑的样子,喜欢看他嘴角扬起的那抹笑容,那样灿烂,那样美好。我喜欢看他思考问题时微微皱起的眉,伴随着那份严肃,那份深沉。在与他眼神交汇的那一刻,整个世界仿佛都安静了,我的世界中只留下他一人。那双眸里仿佛盛载了这世间所有美好的一切,让人不舍得移开视线,只沉醉在那片动人的星辰大海里。我第一次明白了“一眼万年”。

这世上,我心中,喜欢的人,喜欢的事,喜欢的物,实在是太多了,多得我不知该如何去收纳。我总是需要用心去开辟一片新的天地,去盛放那我喜欢的一切……

篇十:我喜欢

张紫凌

我喜欢新的生命,喜欢幼童那明亮的眼睛,没有因生活的压抑而黯淡,没有争名逐利的欲望,有的只是一汪澄澈和平静,有的只是对世界的好奇。

我喜欢秋天脚踩落叶的声音,满地的枫叶,是枫树寄给大地的信件,我从上面走过,耳中传来富有节奏的声音,将枫树和大地之间的秘秘窥探,聆听秋的韵律。

我喜欢躲在角落中,轻轻带上耳机,悠扬的音乐传入脑海中,轻轻回荡。我喜欢听温柔舒缓的轻音乐,让身心在一刹那得到放松;我喜欢听词曲感人的古典音乐,合上眼,仿佛自己又置身在那个“万家灯火管弦清”的盛世;我喜欢听节奏鲜明的rap和摇滚,跟着音乐浅唱轻吟,让外界所有的烦恼、困惑皆抛诸脑后,又变回童年那个无忧快乐的自己。

我喜欢品读诗词——中华五千年文化最耀眼的星星。我喜欢读杜甫,喜欢读他“落日照大旗,马鸣风萧萧”的豪情壮志,喜欢读他“无边落木萧萧下,不尽长江滚滚来”的开阔胸襟。我也喜欢读“细雨梦回鸡塞远,小楼吹彻玉笙寒”的凄婉,喜欢读“风乍起,吹皱一池春水”的美好。

我喜欢旅行,喜欢记录沿途的风景。我喜欢山间小路旁不知名的野花,喜欢山顶形状变幻莫测的雾气。我喜欢热闹的商业小街,人山人海,热闹之至;我喜欢古老幽静的小胡同,小贩的叫卖声,久久回荡。喜欢长城古道,辉煌宫宇。也喜欢,曲径通幽,花木繁森。我还喜欢记录风景,记录下生活的点点滴滴。当你垂垂老矣时,你会发现,原来自己还有这么多东西可以回忆。深山大泽,朝烟夕岚,一切都值得铭记。

我喜欢一切生活中的小事,因为这些小事串成的足迹,使生活如此美好。

篇十一:我喜欢

钟珞心

我喜欢美食。喜欢它种类丰富,层次多样;喜欢它没有限制,包罗万象,甚至是情感,但即使它如此广阔,却又能将其品味汇集成五个字“酸甜苦辣咸”。

我喜欢酸。喜欢蒸饺沾醋时的酸爽,喜欢醋溜鸡中酸酸的鸡块和脆脆的莴笋,喜欢酸菜鱼中雪菜带来的酸咸,与鱼肉相互融合,妙不可言。酸味有时不那么招人喜爱,但它是一剂清醒剂,使你能在油腻与乏味中寻到新的味觉方向。

我喜欢甜。喜欢千层蛋糕丝丝软软,绵绵密密的甜,喜欢酒酿圆子稠稠的,又暖暖的甜,喜欢奶奶做的糖糕的甜蜜,也喜欢炎夏路边一碗木莲冻的清甜。甜味是我快乐的源泉,甜甜的生活总能让人不自觉地舒展眉头,露出笑意。

我喜欢苦。喜欢苦瓜炒鸡蛋里那一层一层的苦——先是爽口的清脆,再是夹杂着蛋香的微苦,再到淡淡的苦味渐渐消散。喜欢咖啡带醇香的苦,只需抿上一小口,那鼻尖的留香和唇齿间的带着微微奶香的苦,便会盘旋着停驻。苦味不是难吃的代名词,只要会搭配,它也能留给你很多很多。

我喜欢辣。喜欢沸腾鱼带着微麻的鲜辣,喜欢学校食堂干锅花菜每次都不同的百变的辣,喜欢周黑鸭、泡椒凤爪、辣条那欲罢不能的辣,哦对,还喜欢曾经并不注意的,小卖部鸭掌的带着一路趣事的腥辣。辣味能给人以极致的刺激,那种需要猛喝水猛扇风的感觉,总是令人肆意而爽快的。

我喜欢咸。喜欢孙老师免费发放的薯片,喜欢它给我带来一种自己赚了的咸,喜欢北京烤鸭沾酱时带有古朴气息和庄重感的咸。咸味是每天几乎每一道菜的必备品,给人以平凡和习惯的温暖

酸甜苦辣咸,是我喜欢的味道,也是我生活的味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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