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700字作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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苦难让人看到人生的意义

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700字作文

这个寒假我认真地看完了《许三观卖血记》这本书。书中的主人公许三观生活在一个动乱的年代,是一位极其平凡的丝厂送茧工。他第一次卖血是去看望爷爷,遇见了跟龙和阿方。他知道他俩要去卖血,也跟着去了,并懂得了卖血的道理。除了第一、第三次和最后一次,其他八次都是为了家庭被迫去卖血的。他是一家子的“顶梁柱”,他为了这个家,一直以卖血的方式奉献着。

这书本里让我最为感动的是许三观和一乐的故事。许三观因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而一直耿耿于怀,但是他还背着一乐去胜利饭店吃面。当一乐患上肝炎时,“宁可把命卖掉,也要为孩子准备治命的钱。”他说道,所以他一卖血,一路到上海。人们说三个月才能卖一次血,而他隔三差五就去卖血,在松林这个地方,差点把命都卖没了。他为了能多卖点血,喝了整整七大碗冰冷的河水,差点把尿囊憋破。他的孩子们都是用自己的血喂养大的,他对孩子们的爱是无私的、发自内心的。

书中的许三观很善良、宽容、大度。当发现一乐不是他亲生儿子后,从极恨到爱,虽然经历了一个很长的醒悟过程。在好不容易接受许一乐是自己亲生儿子后,他又让一乐到屋顶上把何小勇的魂喊回来,还对一乐说:“人要有道德、有良心,懂得帮助他人。”看完这些,我深深地感受到许三观虽然是个小人物,但身上闪耀着伟大的精神。

书中的许三观也是非常乐观朴素的。“一盘子炒猪肝,二两黄酒,要温一温。”已经成了许三观人生中最幸福、满足、快乐的事。在各种困难面前,他都始终有着快乐幸福感。记得有一次,许三观过生日,他用嘴巴给孩子们做了一顿“精神会餐”,还说:“今天是我过生日,你们都来尝尝我的爆炒猪肝吧。”说完哈哈大笑,那笑声笑出了乐观、坚强和对艰难生活的抗争。

读完了余华的《许三观卖血记》,我豁然开朗、眼前一片光明。虽然大苦难离我们已经很遥远了,但书中真实的描写让我真切体会到了过去生活的艰辛。在今天学习、生活中,我们都要像许三观一样,坚强不屈、宽容大度、乐观质朴,这才是生命活着的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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